江蘇省2024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共同負責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工作,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組織實施,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與注冊中心承擔省直考區(qū)考務工作。
二、時間安排和考區(qū)設置
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6月1日 | 09∶00~11∶30 | 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建筑、公路、礦業(yè)) |
13∶30~15∶30 | 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建筑、公路、礦業(yè)) | |
16∶30~18∶30 |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建筑、公路、礦業(yè)) | |
6月2日 | 09∶00~11∶30 | 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 (機電、市政、水利) |
13∶30~15∶30 | 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 (機電、市政、水利) | |
16∶30~18∶30 |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機電、市政、水利) |
2024年度《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施工管理》考試時長發(fā)生變化,請考生注意合理安排答題時間,同時也請考生注意查看試卷總分值。
考試原則上在各設區(qū)市和縣(市)區(qū)考區(qū)設置考點。本年度在提供紙筆作答考試模式基礎上,部分考區(qū)同時試行電子化作答考試模式(簡稱機考,下同),具體機考試點考區(qū)、考點和機位數在報名前另行通知。
機考報名僅限考全科考生,報名時可自愿選擇全部科目采用紙筆考試或機考,不得紙筆考試和機考混選。
三、考試科目
考試設《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和《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3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科目試題為客觀題;《專業(yè)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設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yè)工程和機電工程等6個專業(yè),試題由主觀題和客觀題組成。2024年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的客觀題紙質試卷全部采用“變換卷”和“卷卡合一”相結合方式。
四、成績管理
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xù)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職業(yè)資格證書;參加1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yè))的人員須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方可報名,通過應試科目后方可獲得成績證明。
五、報考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考試。
(一)考全科
1.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專及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2.具備其他專業(yè)中專及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5年;
3.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二)增報專業(yè)
報考人員須已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方可報考,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六、合格標準
江蘇省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如有特殊情況,由長三角地區(qū)兩省一市協(xié)商劃定并另行通告)。
七、報名
請考生仔細閱讀《江蘇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審核工作有關問題解答(持續(xù)更新)》,明確有關學歷、專業(yè)及審核條件后進行后續(xù)報名。
(一)報名日期和網址。
網上報名日期為2024年2月19 日9:00至29日16:00,報名網站網址:http://jiangsu.nomax.vip/tip/。
(二)實施告知承諾制。
本項考試報名實施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注意事項,仔細對照報考資格條件,簽訂網上《報考承諾書》后如實填報個人信息。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為2024年2月20日至3月4日。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四)準考證打印。
2024年5月27日至31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八、考前抽查和考后審查
(一)考前抽查??荚嚈C構在報名期間將對報考人員進行抽查,抽查結果無誤的報考人員可進行繳費操作;抽查結果不通過的報考人員不可進行繳費操作。未被抽查的報考人員仍可進行繳費操作。
(二)考后審查
1.審查對象。截至2024年度,各科成績均達到合格線的考生。
2.審查時間。我省將于9月在“江蘇人事考試網”發(fā)布審查公告,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注冊時填報號碼的手機暢通,以便及時接收相關提醒信息。
3.上傳補充材料。審查部門對報考資格存疑的審查對象,將告知其須在規(guī)定時限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大廳個人辦事-人才人事-江蘇省人事考試報名”上傳補充證明材料,逾期未上傳的視為放棄審查資格。
4.審查結果公示。省人事考試機構在江蘇人事考試網--專業(yè)技術專欄公示符合發(fā)證資格的考生名單,公示期10天。
九、證書發(fā)放
報考人員可于網上公示期結束4個工作日后,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大廳個人辦事-人才人事-江蘇省人事考試報名”自助打印《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在全省范圍內與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