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省共有50所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其中普通高校37所,科研院所7所,黨校1所,軍隊院校5所。
一、關于江蘇省報考點設置
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考生選擇報考點時,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一般應有社保證明,具體要求請見報考點公告)或戶口所在地?。▍^(qū)、市)的報考點??忌鷦毡刈屑氶喿x所報考招生單位和所選報考點的網報公告,如招生單位對報考點選擇有特殊要求,以招生單位網報公告為準。
二、關于網上報名、網上確認報名信息和準考證打印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
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實行網上報名,網報時間:2022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報名網址: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忌氃谏鲜鲆?guī)定時間內上網報名,逾期不能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學歷(學籍)網上校驗。
報名期間,教育部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招生單位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在網上報名時尚未取得,但錄取當年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本科生,須根據報考點及招生單位要求出具相關自學考試成績證明。在網上報名時尚未取得,但錄取當年入學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求學考生,須根據報考點及招生單位要求出具相應證明。
3.繳納報考費。
選擇我省報考點的考生,提交報考信息后,須在網上報名截止日期(10月25日)前,以“網上支付”方式繳納報考費,收到繳費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網上報名編號確認網報信息,否則報名無效。請考生務必于網上報名期間在網上支付報考費,網上確認期間一律不接受補繳費。
(二)網上確認
11月1日前,考生須登錄研招網、報考點門戶網站或公眾號查看所選擇報考點發(fā)布的網上確認有關公告信息,了解網上確認流程、上傳資料要求等內容,按照報考點發(fā)布的公告做好網上確認準備。
考生須于11月1日~4日(截止時間11月4日17:30)按報考點規(guī)定采集本人圖像和網上確認報考信息,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等,并簽訂《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忌鷳诰W上確認期間及時關注本人材料審核情況,審核不通過的,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補充上傳材料。未按時完成網上確認的,本次報名無效,將無法參加考試。
考生應充分考慮網上確認審核可能不通過時補充上傳材料所需要的時間,盡早上傳網上確認材料。建議考生在確認前三天(11月1日~3日)提交材料,以免審核不通過時,有充足的時間準備補充材料。
網上確認信息后,招生單位將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須按照招生單位的要求提供相應材料,否則招生單位可拒絕考生參加考試。
(三)打印準考證
請考生及時關注中國研招網有關公告,于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忌鷳{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碩士研究生初試和復試時均需使用準考證,請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
三、其他
1.依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教育廳文件規(guī)定(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參加全國研究生考試,按每生120元標準收取報名考試費。
2.2022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所在高校將組織部分考生進行預報名。預報名期間,“網上支付報考費”功能同時開通,考生在此期間報名信息及支付的報考費有效。
3.對已報名交費但未確認信息,和已確認信息未參加考試等情況,不予退報考費。
四、特別提醒
1.凡擬在江蘇省報名考試或報考江蘇省招生單位的考生,在網上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查閱報考招生單位的招生簡章和專業(yè)目錄以及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和各報考點關于網上報名的公告信息,并按要求慎重選擇報考點。
2.網報期間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不得修改。
3.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網報信息誤填、錯填,導致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復試、錄取以及入學后不能進行學籍注冊的,遺留問題由考生本人負責。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在24科統(tǒng)考科目中,農學門類聯考化學可以使用不帶字典存儲和編程功能、具有對數及冪指數計算功能的科學計算器,其他統(tǒng)考科目不允許使用計算器。自命題科目是否可帶計算器由各招生單位在準考證“招生單位說明欄”內注明;如果沒有注明,即為不可使用。
5.需要申請考試合理便利的殘疾考生,請務必于網報期間與報考點取得聯系,辦理相關手續(xù)。
6.考生須在統(tǒng)一考試時間前一個月,關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和相關報考點公布的考試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試有關防疫措施。